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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和省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和省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3﹞1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24.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以及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

(一)时间及方式

各校外教学点于2023年11月25日9:00至28日12:00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网址: https://zk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录入注册信息,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本次注册。

1.导入数据

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本单位的账户和密码登录管理端网址,点击“报名报考”-“报名管理”-“应用型集体报名”,下载“应用型集体报名”模板,按提示填报后导入24.3次新生注册数据表(QQ工作群“012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X工作群”文件-新生注册-注册模板表说明)以及照片(QQ工作群“012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X工作群”文件-新生注册-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和注册照片尺寸、命名要求)至管理系统。

本次注册的准考证号编码规则为“0125+243+2位助学码+3位流水号”,例如: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助学码47,则本次注册的新生准考证号应为“012524347001”开始,以此类推,升序排列。如涉及到采用分段注册的校外教学点,统一按照学院规定编号方式。

特别提醒:请各教学点务必采集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2.完成缴费

学历部分缴费金额:非艺术类(新生注册人数*3700元/生/年);艺术类(新生注册人数*4000元/生/年)。

报名人力资源管理“1+X”证书项目的考生,证书相关缴费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另行通知。

报名社会工作“1+X”证书项目的考生,证书相关缴费由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

考生原则上均应通过我校信息平台进行费用缴纳,未缴费考生不予注册,如有特殊情况以专项报告形式报告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

3.确认注册缴费数据

本次新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中注册考籍,实行先收费再注册原则。

各校外教学点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及完成缴费后需提供汇总表(QQ工作群“012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X工作群”文件-新生注册-xx学校24.3次第1年缴费明细-缴费时间)至我校对接的教学教务老师处,学院收到含缴费凭证及数据明细表格后,核对缴费金额和管理系统录入人数是否一致,确认费用无误,学校端审核确认缴费,即完成本次新生注册。

(二)审核工作要求

各校外教学点要认真做好新生注册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等)审核工作,务必做到及时、严格、认真、仔细,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完成后须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严禁校外教学点在没有考生本人(须年满18周岁)或考生家长委托的情况下代替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信息。虽注册成功但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注册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将直接影响后续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因而,各校外教学点要对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附件2)中考生照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的最新要求,严把考生照片审核关。

(三)转学考生注册

申请转学的自考生须先经转出学校通过信息系统“考籍档案管理”-“退学管理”成功处理退学后,再由转入学校进行新生注册。

(四)特别注意

各校外教学点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组织自学考试,不得开展自学考试省际间委托组考,未经批准不得跨省招生。

注册报考条件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http://www.sceea.cn/Html/201609/Newsdetail324.html)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23年12月1日9:00至3日17:00,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并缴费。考生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3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月7日17:00登录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场编排及考点设置要求

2023年12月11日9:00至12日17:00网报对账结束后,各校外教学点应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报考数据,并严格按照学校后续通知要求做好编场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同一浏览器不能同时登录多个考生账号。若需在同一电脑进行多次报考,提醒考生应按登录、报考、缴费、退出、再登录另一账号的流程进行报考,确保考生报名报考顺利无误。

提醒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缴费即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三、省考课程考试组织

自考省考课程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适用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主考院校是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的组织管理单位,各组考校外教学点是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考试组织的责任主体,应树牢底线思维,以“考前无试题泄密,考中无大规模有组织舞弊,考后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为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确保组考工作全环节的安全、平稳、顺利。

(一)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2024年1月6日至1月7日。

考试时间单元统一为:9:30—11:30、13:30—15:30及16:30—18:30,每天不超过3场考试。

机(网)考试点考试:2023年12月30日至1月7日。

已参与机(网)考试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安排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组织的考试无效。

(二)考点考场保障和管理

各校外教学点向学校申报省考考点设置资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省考考点。考点设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省考考点相对集中设置,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辖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点,中、高职除外。

2.笔试考点应设置在高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普通中学、小学校园内的标准化考场。

3.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或考点内应划定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警戒线,安排专人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先清理考场,再进行下一场考试。

4.机考应在封闭且有监控的机房内进行,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监控视频完整、回放清晰的要求。

5.如因特殊情况暂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笔试、机考考点,考场前后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应有相应的视频录像功能,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视频回放要求。

6.严禁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或不规范场所,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严禁省外异地办考、居家考试。

7.各考点须有严密的安保保障、安检措施、试卷安全保密设施。

8.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在确定考点和考试安排、后,于12月13日17:00前上填报考点信息及考试安排。

(三)安全保密

涉及笔试的各参与单位要加强试卷与答卷管理,落实保密要求,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

1.试卷存放。试卷和答卷应存放于试卷保密室保密柜内,试卷保密室启用期间,存放试卷的保密柜钥匙和密码须分人保管,试卷整理、分发、保管场所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要加强对试卷涉及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切实落实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不少于3人以上的多岗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出库、入库(出柜、入柜)要认真清点核对,整个过程要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进出保密室要落实严格的登记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

2.试卷领取及返回要求。中心城区周边考点可提前1天或考试当天领取试卷,偏远地区可提前3天领取试卷。如确系特殊原因需调整领卷日期时间,须第一时间提请我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各考点领取后也应将试卷存放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室,严禁将试卷存放在公共办公室、无安保措施的教室、汽车后备箱等不规范场地。

3.考试结束清点完试卷和答题卡及签到表后,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须在2024年1月10日12点前返回至我校。

(四)宣传工作

各校外教学点要做好考前考生诚信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和考生的沟通、交流,通过考前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点地址、安检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参考要求。

(五)方案预案

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考课程考试组织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尽的省考课程组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于2023年12月13日17:00前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后实施。同时,认真梳理各环节风险隐患,充分做好组考所在地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通过公告、短信等形式准确告知考生,并妥善做好考生安抚和后续安排。

(六)考风考纪

1.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要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监控视频完整、清晰回放的要求,与当次考试有关的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

2.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须结合《监考员职责》(附件3)的要求,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禁止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监考工作,严禁他人代监考,如考试考务和监考人员发生变化,须第一时间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务必认真落实组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加强考场监考,压紧压实监考人员责任,严肃监考工作纪律,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和氛围。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组织巡考。

3.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要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把考场入口关。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严禁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含具有以上功能的手表)进入考场,严防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4.所有参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入场安检后进入考场并签到。考试期间,笔试、机考考生均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后各考点将签到表(机考和笔试)装订交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

5.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更不得拆分科目在不同考试单元开考。若在同一考点内安排不同主考学校的省考课程考试,考点须将考场设置相对隔离,避免相互干扰。考试期间,我校会安排专人到考点驻点督考巡视,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和主考学校将对考试全过程的考风考纪、考务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组考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后将对组考单位考点考场监控视频进行抽查回放。

6.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要落实考试组织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考试管理和实施全过程监督。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试卷失泄密、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等情况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设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视情况给予暂停其设置省考课程考试考点资格、停止合作等相关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省考课程考试考点设置的具体要求和相关通知另行发布,请各校外教学点及时关注。

2.省考课程组考经费在考试结束后进行核算,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账户下拨学校后,各省考课程考试的设点单位根据实际组考安排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联系人:唐学英,电话:13402829963)。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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